信息中心
除草劑對作物的選擇性是相對的。在一定的條件下合理應用,對作物才會安全。在使用除草劑過程中,有多種原因可引起作物藥害。
一、誤用問題:誤用在生產中時有發生,錯把除草劑當成殺蟲劑使用,或使用的除草劑品種不對路而造成藥害。
二、除草劑的質量問題 :如制劑中含有其它活性的成分,或加工質量差,出現分層現象。藥液不均勻,使用后易導致藥害。
三、使用技術不當問題: 在生產中,許多藥害是由于使用技術不當造成的。例如,使用時期不正確、加大用藥量、減少用水量、噴藥不均勻、反復重噴、低溫用藥、高溫用藥等都可能造成作物藥害。
四、混用不當問題:有機磷或氨基甲酸酯類殺蟲劑能嚴重抑制水稻植株體內芳基酰胺酶的活性。如把敵稗與這些殺蟲劑混用,敵稗在水稻植株不能迅速降解,因而造成水稻藥害。
五、霧滴飄移或揮發問題:噴施易揮發的除草劑,如短側鏈的苯氧羧酸類除草劑,其霧滴易揮發、飄移到鄰近的作物上而發生藥害。如在噴施2,4-D丁酯時,如果鄰近有棉花等敏感作物,就可能導致棉花藥害。
六、除草劑降解產生有毒物質問題:在通氣不良的稻田,過量或多次使用殺草丹,殺草丹在厭氧條件下發生脫氯反應,生成脫氯殺草丹,會抑制水稻生長,造成矮化現象。
七、施藥器具清洗不干凈問題:噴施過除草劑的噴霧器或盛裝過除草劑的藥桶,應清洗干凈。如不清洗干凈,器具再次使用時,殘留的除草劑就可能造成敏感作物的藥害。噴施2,4-D丁酯除草劑的噴霧器最好專用,因為該藥不易清洗干凈。對噴施過超高效除草劑的噴霧器也需清洗干凈。因為殘留在噴霧器中少量的藥液也可能造成敏感作物的藥害。
八、土壤殘留問題:有些除草劑的殘效期很長,被稱為長殘效除草劑,如綠磺隆、甲磺隆、胺苯磺隆、氯嘧磺隆、咪草煙、莠去津和廣滅靈等。使用這些除草劑后,如下茬種植敏感作物就可能產生藥害。這種藥害被稱為殘留藥害。
九、異常氣候或不利的環境條件問題:使用除草劑后,遇到異常氣候如低溫、暴雨等可能導致藥害發生。如在正常的氣候條件下,乙草胺對大豆安全。但噴施乙草胺后下暴雨,大豆就會產生害。
藥害的預防:
在大面積施用某種除草劑前,一定要先試驗。即使該藥在其它地方已大面積應用,也要遵循這一原則。因為除草劑的藥效和安全性受多種因素影響,在某地施用安全,但在另一地就不見得安全。
選用質量可靠的除草劑,適時、適量、均勻施用。施藥后,徹底清洗施藥器具。施用長殘效除草劑,應盡量在作物前期施用,嚴格控制用藥量,并合理安排后茬。
在異常氣候下不要施用除草劑。特別是在冬季或早春作物地施用除草劑,施藥前一定要注意天氣變化,在寒流或寒潮前不要施藥。
鄰近有敏感的作物,不要施用易揮發或活性高的除草劑,以免產生飄移藥害。
合理混用除草劑是防止藥害的有效方法。另外,對那些不太安全的除草劑,應加上安全劑后再使用。此外,施藥人員應受過專業培訓。
藥害的補救措施:
使用安全保護劑如天釔可以防止和解除酰胺類除草劑的藥害。BNA-80能有效抑制殺草丹的脫氯,避免水稻矮化。激素型除草劑造成的藥害,可噴施赤霉素或撒石灰、草木灰、活性炭等緩解。光合作用抑制劑和某些觸殺型除草劑的藥害,可施用速效肥,促進作物恢復生長。土壤處理劑的藥害可通過翻耕、泡田和反復沖洗土壤,盡量減少殘留。
當然,有些除草劑的藥害是可以恢復的,如野燕枯噴藥后,小麥葉片短時期變黃;草甘膦作為定向噴霧劑用于棉田,施用后,短時間內也會造成棉苗葉子發黃;雙草醚在粳稻上使用后引起葉片短時間發黃,這都是屬于可恢復的藥害癥狀,不影響作物的產量和品質。